十堰市东方远志学校2023~2024学年食堂大宗食材招标文书
十堰市茅箭区东方远志学校
食堂大宗食材招标文书
一、项目名称:东方远志学校2023-2024学年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项目。
二、项目概况:我校本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内容为鲜肉类(含内脏、水产等农副产品)、蔬菜类(含豆制品、各类小菜等)、冻货类、禽蛋类四大类(2021-2022学年鲜肉类约占55%,蔬菜类约占35%,冻货约占类4%,禽蛋类约占6%,此数据仅供参考;2022-2023学年根据学校菜品要求以实际为准)。供应时间:星期一到星期日供应(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调整)。供货时点:正常行课期间每周一至周六早上7点以前送达,若有特殊安排另作调整。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9:00至17:30开始接收供应商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提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
五、报名及开标地点:东方远志学校行政楼四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
(一)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二)缴纳方式:现金缴纳。
(三)缴纳时间:2022年6月27日9:00至17:30
(四)退还:未中标单位当场签字后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七、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无论成交与否,均不予退还。本询价文书中要求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准确的,若投标人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和欺骗行为,一经查实,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经济责任和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资质文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资质条件。我校本次招标为鲜肉类(含内脏、水产等农副产品)、蔬菜类(含豆制品、各类小菜等)、冻货类、禽蛋类四大类一并招标,不接受分项投标。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鲜肉或者猪肉销售、冷冻食品、蔬菜销售、蛋类销售。
2.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2项查验内容为加盖单位鲜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装入投标文件袋,一份用于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原件,未提供原件的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3.投标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盖单位鲜章,审核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核原件)。
5.本单位情况介绍(企业实力、安全管理、服务能力及质量保障、配送能力、配送经验、生产或者经营场地),具体参照评标办法中专家组评分细则。中标后我单位将组织人员到现场查看,若与提供的资料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二)经济文件要求
1.投标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报价表。
报价表为一次性报价,只填写下浮百分率(先填写百分数值,再用文字表达)。
2.报价表填好后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
(三)装订要求
投标单位将资质文件和经济文件装订成一册,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密封,并在投标文件袋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九、废标情形
1. 投标人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要求的。
2. 因重大变故(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招标取消。
十、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选举方法,评标组成员通过投票选举,票数最多单位为中标单位。
十二、签订合同
为保证食堂食品质量,遵循公平公开竞争原则,本次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选定两个单位。本采购项目中标公示时间为三个日历天,公示期结束后三天内,中标单位凭据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包括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签署合同时须将本文书作为合同附件,合同条款不得与本文书规定相抵触,否则,视合同无效。中标单位不得拒签合同(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如:地震、战争、自然灾害等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后,可通知顺序排名中标候选单位签定合同或者重新组织招标。两个中标单位轮流供货,原则上轮流时间为1个月,第一中标单位有优先选择权。此次招标,供应商供货期限原则上1-3年,合同每年一签。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根据所供食材的品质,服务态度、诚信度由学校党委会确定下一年是否续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如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得续签;如此次招标的有效期内违背了国家政策、上级相关规定的调整不得续签。
十三、履行合同
中标单位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间须按学校以下要求送货:
(一)执行标准: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专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1.猪肉等肉类执行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活鲜猪肉盖有我区动物防疫站合格的图章。
2.蔬菜类执行标准:按照相应生产技术标准生产,符合国家通用卫生标准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无公害蔬菜。标准如下:
(1)根茎类:个体均匀完整、无缺口损伤;不发芽、变色;不黑心、糠心;无腐烂、病虫害和农药残留。
(2)叶菜类:叶体完整、新鲜有光泽;质地脆嫩、无花斑叶、枯黄叶;无腐烂、病虫害和农药残留。
(3)花果类:个体均匀完整、成熟度高;表皮新鲜有光泽、无裂口损伤;无腐烂、病虫害和农药残留。
(4)菇菌类:外形饱满无缺损、质地肥厚有光泽;干鲜适度;无腐烂、杂味。
3.豆类执行标准: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来源进行登记。
(1)冷冻食材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质保期,包装规范。冻货无残羽,无黄衣,无伤斑和溃烂,无血水等。
(2)冷冻食材必须提供食品检测报告。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若因乙方提供的食材导致群体性中毒事件,由乙方负责舆情处置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免费服务:猪肉在送达学校之前由中标单位对猪皮进行烧炙处理。
(三)其他要求:不能对猪肉进行再次分割处理,即不能分割其瘦肉。
2.甲方有为乙方代垫款项或向乙方主张赔偿及其他权利的,有权从应付乙方货款中扣取。应付货款不足抵扣的,甲方有权另行索赔。
4.本合同所涉款项支付方式为转账支付,承包人垫支不计利息,结算办法:
学校调研的市场零售价:以送货当期本地两个超市、一个农贸市场三家单位的同类食材零售价的平均值为准(原则上每月1-2次,根据市场的波动情况最多调整为每周一次询价)。